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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年度农资监管工作要点,围绕严格整治不合格农资产品、严打农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农资监管机制、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完善农资打假协作机制五个方面部署全年重点工作,其中包含推进化肥农药追溯体系建设与加快肥料管理条例起草等制度性安排。

政策要点

本工作要点由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和供销合作总社七部门联合制定,成文日期 2026 年 4 月 14 日。日常工作由全国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承担。

总体思路是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净化农资市场,维护农民权益,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支撑。全文围绕五个方面部署:严格整治不合格农资产品;严打农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农资监管机制;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完善农资打假协作机制。

严格整治方面,要求在春耕备耕、三夏、秋冬种等重要农时组织拉网式排查,督促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产品标签标识等规定,及时查处无资质企业,对不合格产品立即下架;按「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组织实施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复肥、磷肥、农用地膜等纳入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的产品组织监督抽查与质量调查,对不合格产品取消资质或撤销证书。同时加强互联网销售农资监管,落实《网售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2025—2027 年)》,督促平台加强商家资质审核与产品信息核验。

严打违法方面,实施「绿剑护粮安」、种业监管执法提升年、「守护消费」铁拳行动;聚焦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地膜、农机等重点农资,紧盯存储、流通、交易环节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犯罪;强化行刑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并对重大案件组织专案集群打击。持续整治「忽悠团」走村窜户、以「订单农业」为名推销假劣化肥种子农药等行为,并开展违法销售禁限用农兽药治理。

对农资行业的制度性含义在两处。一是健全农资监管机制部分提出推进化肥、农药、兽药等主要农资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推行农作物品种身份证管理,扩大全国农资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使用范围;二是明确要加快推动肥料管理条例起草工作,并加强肥料等领域国家标准研制。后者意味着肥料管理有望从现行的部门规章层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向行政法规层级推进,是观察后续监管走向的重要信号。

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方面,要求强化农资价格形势监测、压实重点化肥生产企业保供任务、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实施深化「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这些内容与同期印发的《深化供销合作社“绿色农资”升级行动方案》相互呼应。

文件信息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日期
2026 年 4 月 14 日
适用区域
全国
分类
市场监管
文号
农质发〔2026〕3号
生效日期
2026 年 4 月 14 日
本页为政策要点整理,正式执行请以发布机构公开的原文为准。
原文链接

更新于:2026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