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8400-2019 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强制性国家标准,把此前分散在各产品标准中的重金属与卫生学限值统一到一把尺子上:镉、汞、砷、铅、铬、铊与缩二脲限量,以及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是各类商品肥料的安全底线。
标准要点
本标准是全文强制的强制性国家标准,2019 年 12 月 17 日发布、2020 年 7 月 1 日实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制定目的是把此前分散的限值口径统一:在它之前,砷、镉、铅、铬、汞的生态指标由各个肥料产品标准各自规定,口径不一,既不利于市场监管,也无法跨品类比较;而有机类肥料的重金属风险明显高于无机肥料,却长期缺少一份统一的安全底稿。
适用范围是各种工艺生产的商品肥料。限量分「无机肥料」与「其他肥料」两栏,后者指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等,限值显著更严。这一分栏是整份标准的骨架——它承认了「原料来源决定风险」,而不是用同一把尺子去量性质完全不同的产品。除无机肥料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均以烘干基计。
基本项目(必测项目)的限量:总镉 ≤10 mg/kg(无机肥料)/ ≤3 mg/kg(其他肥料);总汞 ≤5 / ≤2;总砷 ≤50 / ≤15;总铅 ≤200 / ≤50;总铬 ≤500 / ≤150;总铊 ≤2.5 / ≤2.5。可以看到无机肥料一栏的限值普遍宽出三倍以上,唯独总铊两栏一致——铊的毒性与累积性使其没有放宽空间。
缩二脲限值为 ≤1.5%,但仅在标明总氮含量时才进行检测和判定。这一条对尿素及含尿素的高氮产品约束最直接:缩二脲是尿素缩合产物,含量过高会烧苗、抑制种子发芽,是尿素类产品最典型的品质风险点。
卫生学指标只对「其他肥料」设定:蛔虫卵死亡率 ≥95%、粪大肠菌群数 ≤100 个/g(或 ≤100 个/mL)。无机肥料该两项不做要求。这两项是判断有机类原料是否真正完成无害化处理的实用指标,也是有机肥、生物有机肥能不能安全施用于食用农产品田块的前置条件。
可选项目在「使用来源不明的废弃物为肥料原料」时、或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启用:总镍 ≤600 mg/kg、总钴 ≤100、总钒 ≤325、总锑 ≤25、苯并[a]芘 ≤0.55 mg/kg、石油烃总量(C₆~C₃₆)≤0.25%、邻苯二甲酸酯类总量 ≤25 mg/kg、三氯乙醛 ≤5.0 mg/kg。把「废弃物原料」与「可选项目」绑定,是这份标准比较有前瞻性的设计——风险随原料来源浮动,检验强度也随原料来源浮动。
对采购与招投标的实际意义:即便某个产品标准(如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本身不含限量条款,判定时仍要回到 GB 38400 执行。近年各地肥料采购公告中,已普遍把这份标准连同产品标准一并列为质量要求。
标准信息
更新于:2026 年 10 月 17 日